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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证明文件
1.护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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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大陆地区居民身分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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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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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结婚证明之公证书正本 |
需经台湾海基会验证『结婚关系』之公证书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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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基会验证『结婚关系』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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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大陆官方之公证处公证婚姻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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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陆官方公证处直接将『副本』寄到台湾海峡基金会(地址:104 台湾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536号),约需1-3周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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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公证书『正本』、委托书(本人签名、盖章)及身分证正、反面影本3三份至本中心(地址:70456台南市北区开元路286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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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基会确认收到公证书副本(申办进度查询http://sefapplyap.sef.org.tw/cod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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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本中心提出申请,完成验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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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附件:海基会委托书.pdf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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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附件: 海基会委托书(范本).pdf )